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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私营经济政策有十点突破

1999-06-0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潘剑凯)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而闻名全国的“温州模式”又有了新突破。温州市委、市政府5月11日发出通知,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实行10个方面的政策突破。

该通知是根据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,按照浙江省委要求并在市委有关文件基础上作出的。通知内容共有20条,主要包括5大方面,即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整体素质、进一步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、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管理、进一步搞好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、进一步强化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和服务。

对照以往的政策和规定,该通知对温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实行了10个方面的政策突破:一是在推行生产要素股份化方面,规定技术、管理、信息等生产要素可作为股份入股,参与企业收益分配,并在入股比例方面不予限制;二是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方面,规定个体私营经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进入高新技术园区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,享受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;三是在重奖名牌方面,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,市政府给予100万元重奖;四是在贷款方面突破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差别待遇,就优惠利率、融资体系、解决贷款难等分别作出规定;五是在融资渠道方面,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上市,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,着手建立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交易市场;六是在税收方面,把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,从原来年销售额60万元放宽到30万元,并取消个体税收专管员制度,允许实行税收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;七是在鼓励公司制改造方面,对直接登记注册、免收有关规费、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作出优惠规定;八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,对部分工程项目采取由业主自行确定;九是在鼓励人才开发和人才引进方面,就开展职称评审、引进人才的落户、人才测评等作出新的突破;十是在规范检查方面,对企业的所有检查都要经过审批,并将领导审批的检查通知单交给企业,接受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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